2009年1月21日 星期三

過年今與昔

原載 都市日報 <都市博客>專欄 2009 01 20

港人避年,繁文縟節只是藉口,骨子裏是有錢後,變得個人中心,不願意再跟在長輩身後客套。錢要為自己而花,為甚麼要用來送手信、派利市?

讀者看到本文時,相信忙於過年多過上班。金融海嘯下,經濟本來就淡靜。現在離過年只剩四個工作天,不會有大買賣,不如放下公事,等過了年再說。

記得1960年代初,經濟還未起飛。一般青少年過年才有新衣,才能大魚大肉,才有利是錢買玩具,等過年望眼欲穿。但這也對成年人造成了壓力。那時候過年叫做年「關」,傳媒的話題不是購物玩樂而是撲水避債,最愛炒作的是有人年晚被炒,債主臨門,自尋短見,妻兒生活無着。但對大多數人來說,一家大小圍攏在大桌子前吃團年飯,飯後派利是、「逼」花市,接着那幾天扶老攜幼,上門拜年叙舊……遠比現在過年親切。

但後來港人開始避年,提早團年,然後外出旅行。放完假回來後,彼此一句「恭喜發財」就算數。由於外遊者多,過年那幾天,家裏沒有生氣,市面冷冷清清。

年輕一代怕拜年,我可以理解。有些親友很久不見,面對面時無話可說,還得被人問長問短。手信來來去去不外那幾種,看見就膩。但你不得不送,我不得不收,收了還要找人送。不少手信轉來轉去仍然找不到歸宿。

但想深一層,港人避年,繁文縟節只是藉口,骨子裏是有錢後,變得個人中心,不願意再跟在長輩身後客套。錢要為自己而花,為甚麼要用來送手信、派利是?

但其實,任何習俗都不可能沒有副作用。我們上個月還很欣賞的聖誕裝飾,現在不也成了廢料?所收到的禮物也沒有幾種是自己真正想要的,同樣要找機會送走。相對於拜年手信,聖誕禮物的好處是送給個人,因此日常可以留意對方的喜好,對症下藥。拜年的手信千篇一律,太多糖果,不利健康。此外聖誕秉承基督教傳統,利用過節做善事,值得我們仿效。

西方人過聖誕,目的是家庭團聚,分享一年來的經歷,彼此關懷。中國人過年又何嘗不然?這在遙遠的將來仍然有價值。商戶借用來賺錢在所難免。吃喝玩樂和購物,我們大可酌量而為。花多少錢、怎麼花,世間自有公論。
因此,關鍵不在於過年是否值得,而在於怎樣「微調」習俗,用合時的形式取代落伍的成分。舉個例,大約直到1970年,過年頭三天,當局不成文地開放賭禁。街上有番攤,不少家庭打開門玩牌。警員直行直過。但一到初四就回復正常,繼續賭的話,警察就會來干涉。

正因此,過年頭三天,不少家庭准許子女在家用利是錢來賭,甚至由長輩做莊。這在今天不可想像,但也許我這一代人比較單純,把家裏過年的牌戲看作湊熱鬧,享受支配利是錢的樂趣。無論輸贏,都只當作玩,過了年就回復常態。絕少因為過年這三天而迷上賭博、荒廢學業,最終沉淪。而市民也很自律,家裏的注碼限於利是錢規模,一家同樂的成分遠多過真正想贏對方的錢。或因此,當時連教育界和連宗教界也沒有說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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