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3月17日 星期二

還講不講責任?

原載2009年3月17日〈都市博客〉專欄。下文個別字眼經過潤飾。

政府一無理念,二無意志,面對尖刻的輿論應付乏力,只好寧枉勿縱,逐漸形成誰夠惡誰得食、誰會講話誰出鏡的另類不公。

  上周在酒樓側聞茶客議論。細節聽不清楚,但有一句話明確不過:香港就「冧」啦!我不相信香港就此打完。但由雷曼迷債、醫院事故到藥物出事,消費安全一波又一波,責任都在本地,令人失去信心。
以往,事前有道德約束,事後有司法作補救。但社會富裕後,個人意識蓋過了集體,應有的道德不再受重視,執法的能力受到質疑。政府一無理念,二無意志,面對尖刻的輿論應付乏力,只好寧枉勿縱,逐漸形成誰夠惡誰得食、誰會講話誰出鏡的另類不公。
  
  最近兩大藥廠出事。論實際的傷害自然以懷疑與六名病人之死有關的毛霉菌藥物為大。但據官方說,問題主要是生產過程疏忽,非蓄意而為,也不涉及隱瞞。真正令人心寒的是另一間。明知道病人抵抗力弱,要求藥物絕對安全,卻虛報資料出售過期產品,還白紙黑字要求各分銷商「避免衛生署查獲」。
作假還公開發信留下證據,這樣荒謬的事以往只在內地聽說。我們或許會笑藥廠太「笨」,但想深一層,會否是經手人對本身的責任麻木?若此,香港也就響起了警號。因為,全港有幾十萬家企業,不排除還有第二家、第三家…沒有責任感.。
  
  以前也許傳媒沒有盯得這樣緊,但記憶中,從為聽說本地藥廠造假。如果藥業因為市場而起了蛻變,只有從體制入手才能解決。否則即使關閉造假的藥廠、加緊巡查,也很難確保其餘的將近四十家同行不出狀況。如果工作態度出問題,更要從家庭和學校入手,重建職業道德。
  
  事發至今,議員照例指責政府後知後覺;政府也照例擺出有為的姿態,同時將責任推給藥廠。藥劑師則借勢自我推銷,要求多聘用他們做公務員以加強監管。
  
  議員、政府、藥劑師的說法都有一定的理由。衛生署前一天說問題不大,翌日就勒令停牌,此前顯然小看了問題。但政府後知後覺本屬正常。公務員可信都盡忠職守。但由於有長俸,絕少人中途離職,同一批人幾十年在同一個部門,朝夕相對,注定誰都不能得罪誰。日常只能按章辦事,有記錄、有根據。既不爭先招人忌,也不落後招人嫌,有事時才好彼此關照。因此,公務員很少主動發掘問題,等你來投訴才補鑊。何況議員和傳媒虎視眈眈,最好是大事化小、小事化無。處處執正厘做,又怕被指騷擾市民、妨礙私隱、侵犯人權,甚至被懷疑索賄。BBC早期的電視劇《Yes, Minister》就大肆挖苦英國公務員的為官之道。雖然戲裡的都是大腳色,但自保因循,大小官吏差別不大。
  
  賣過期藥的廠商至今沒有解釋,為何這樣大逆不道?但以品種計,過期藥將近佔該廠產品的一半。這樣多貨物滯銷,通常是被突然冒起的競爭者搶去市場。但本地的藥物市場很集中,出事的藥廠是老字號,沒聽說遇到新對手。但可能正因為過期貨太多,藥廠在金融危機中資金緊絀,不捨得報銷。但過期藥即使食不死人,也會摧毀藥廠的信譽,此舉是自尋死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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