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6月16日 星期二

公民社會面對現實

原載《都市日報》<都市博客>專欄 2009 06 16

不涉及個人利害時,見義勇為容易;關乎切身利害時,放得下本位難。

上周講到「六四二十」在港激發的公民社會。轉貼到簡體網站後,有讀者留言:「我愛你!香港人!」這也許就是香港的優勢。

但同情「六四」屬於大是大非,乃文明社會所共有。二十年前的那個晚上,長安街上更有市民站出來保護學生、搶救傷者,甚至為此獻出了生命。

反過來,作為人的群體,社會不會只有一面,即使再好也可以找到不足之處。內地十三億人,任何一天都有離譜的事;香港則既有人每年風雨不改出席「六四」晚會,也有人選擇在高空扔鏹水。我們為前者雀躍的同時,不必因為有後者而沮喪。所謂百尺竿頭,總有進步的餘地。

真正考驗人性的,不是錦上添花,而是雪中送炭,覺得私利受損時,如何繼續兼顧公家。最近青少年接連濫藥出事,全港關注。但全港唯一的戒毒學校 (戒毒所很多,但邊戒毒邊讀書的別無分店) 由於學生必須寄宿,學額超收三倍,急需搬遷。最近在附近找到空置的校舍,政府點頭。但掛了個「毒」字,即使位於離島,附近的居民仍然不允。

任何社會都有「為何偏偏選中我?」的問題。不要說戒毒所,即使電廠、殮房、垃圾站、堆填區、焚化爐、危病醫院、露宿者之家,以至band數較低的學校⋯⋯市民都贊成興建,但反對靠近自己。當設施離自己很遠時,我們都說反對的人自私,但一旦「打到埋嚟」又當別論。

自保是人的天性,與公益有矛盾時,不能用人權來要求擔心受影響者。空置的校舍應該物盡其用,讓學生得以棲身。但為免予人口實,不妨就同學和外人進出校舍加強紀律、增加有針對性的警員巡邏,定期向區議會匯報。這間基督教主辦的學校也可以透過區內的宗教團體,對居民作出保證。學校遷入後,應主動接觸居民,動員同學為地區出力。

此外,公共設施的存廢涉及商業利益,幕後難免有利益方以公益為名鼓動居民,例如說戒毒設施遷入會拉低樓價。居民若接納學校,政府可考慮為區內增設所需的公共設施。

只有使居民覺得安心或者有合理的補償,才有可能消除障礙,讓弱勢群體獲得所需要的幫助。防疫是最好的證明。市民都贊成嚴防擴散。但一旦要隔離自己、減少收入,就有人百般不耐。

不涉及個人利害時,見義勇為容易;關乎切身利害時,放得下本位難。公民社會要過利益關才能內化。我們還要慢慢的學。希望最終在這方面也能夠像紀念「六四」那樣,讓內地讀者說:「我愛你!香港人!」

有說,該校是學校和戒毒場所的混合,獨一無二,政府若提供資助,要麼變成純學校,要麼變成純戒毒場所,必然改變校方的傳統。但現實中,政府提供校舍就是最好的資助。校方若堅持其運作模式,只要對社會有利、其他方面都合法,不妨讓其自求多福。只要做出成績,不怕沒有善長分擔開支。政府包辦教育已造成巨大的後遺症,不妨給小團體留些餘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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