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4月18日 星期三

120418三陰:Guarantee or no guarantee?

      梁振英說「我唔保証雙非bb會有…」當晚,我忙完週末的差事,隨手寫了幾句。用大陸話說:REALITY壓倒一切。但隨即想起一個筆友,問怎樣看。
      友人不反也不挺,某種程度上甚至不反對有「強者」重振香港。但從法治出發,十分感慨:
     「核心價值」並非口號,而是自明之理。他說「我唔保証雙非bb會有…」,那(在法律上)到底是「保證」還是「不保證」。我不明白怎麼做得到,除非他自以為大過法(原文:he's above the law,翻譯借用彭真說不知道黨大還是法大的典故)。

     我沒有內幕,寫此文時未與任何人談過。但我猜,「我唔保証…」是東方式表達,尤以日人最精通。粵語說,「畫公仔唔使畫出腸」,用英文說或者是implicit negation。解釋成「是」還是「不是」取決於雙方的關係、講話時的處境、交涉的經過,要看語氣、選詞、神情、以至細緻的動作。
     日人與你面對面時,就所提的條件說:「哎呀,真的謝謝你的好意,太不好意思……,你真是太好啦……」,那十有九是婉拒。反而一句不說,只是點頭微笑,那大概才是接納。
     
     當然在法律上,implicit的含意不算數,以免予人arbitrary的解釋權。但梁是搞政治,不是上庭。對梁正如不少港人,「雙非」有點像非法移民,純屬怎樣盡早拒諸門外,對方沒有太多話語權。故以最高決策者身份當眾說「唔保證」,其實實話是「冇」。但不講死,一是不在位,二是未成事,留個「後路」。俗語說「不怕一萬,只怕萬一」,大陸叫做「退場機制」。
      雖然我相信,梁其實根本不考慮退場機制。他上周面聖就講明會談雙非。他昨天據報再次北上,即日來回。除了組班和雙非,還有什麼更迫切的課題?
      雙非來港,上頭沒有好處。想梁收拾董、曾殘局,撐起香港,必用盡手段來幫他堵漏,包括法律上的。說白了,梁手執上方寶劍,「有恃無恐」。
      香港法院他當然控制不了。但就外傭案的新裁決看,法院也開始明白,七百萬人面對十三億人以至東南亞人口的壓力,單靠人道應付不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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