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2月13日 星期二

180213二近午15°C 62%:法律三則

   昨總算趕在人家收爐前交貨,接著趕喺年晚前買餸stock up。最怕過年要到處搵食。
   九年晚炒車,死人多過台灣地震,頭七更撞正初二煙花。連最高領導都有所表示。全港哀悼、取消煙花份屬必然。唔衰得俾蔡英文睇!
   禍首難逃。香港雖越來越關愛,但一樣米食百樣人,也總有0.01%是另一個極端。
   
   我係法盲。但今朝咁啱3則新聞都有關法:   
   *「規矩終歸係規矩,我有責任嚴格遵守,個人疏忽唔係理由」:通訊局主席漏報持中移動股,周五請辭,昨周一出鏡如是說。稱辭職與他人無關,自己一發現漏報,同日通報通訊辦,隔一日向特首請辭,要求即時生效。可惜67了,否則可選特首。
   此人是律師。律師冇大律師咁反,但也冇大律師咁威。西環上次爲他助選法律界議席,死亡之吻
   *局長:「人大等同樞密院。」唔使問我都知人點駁你啦:中國有英國咁民主咩?信得過咩?
   *雙學三子案終審總算冇估錯:《人民》海外版借內地學者口,直斥「姑息放縱違法犯罪、法治權威不彰」。司法怕要學澳門,法官全華班,請內地留英的律師來救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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